党 工 委 年 度 考 核 制 度


1、  年度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下一度的年初进行。

2、  主要考核干部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

3、  考核前由考核组负责向被考核单位发布考核预告,告知考核时间、内容、考核组成人员及联系电话等。

4、  会议由党工委负责人主持,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。

5、  考核对象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进行口头述职或者书面述职,也可以在公告栏内进行张贴。

6、  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领导干部述职报告,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,以无记名方式填《民主测评表》和《民主评议表》,进行民主评议。

7、  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,要进行重点考核,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测评中不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,要对领导班子主要责任人进行重点考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