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中心组由街道党委委员、办事处行政领导组成;党工委书记任组长,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,党政办人员任学习秘书。
2、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为中心组学习时间。
3、学习内容由中心组组长安排并主持学习,学习时要做好笔记,并按规定将学习情况汇报上级党委。
4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,没有特殊情况,学习时间不准请假。
5、有些内容可安排中心组成员自学,自学须有进度要求,自学后要写出心得体会。
6、中心组成员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和自己分管工作的特点选学一些书目,选学的内容和时间自定,不做统一要求。
7、集体学习时,也可以针对某一问题开展讨论(或研究)交流,可以各抒已见,在讨论交流的基础上,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。
8、根据形势需要,组织中心组成员参加专题讨论,也可利用录像、录音报告和参观等形式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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